关于印发《介休市安全生产监管岗位干部专业基本能力测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股室、中队(中心):
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岗位干部专业基本能力建设,提高基本能力素质,根据市局《关于印发<晋中市安全生产监管岗位干部专业基本能力测评办发(试行)>的通知》(市安监办发【2018】18号)要求,结合安全生产监管岗位工作实际,我局制定了《介休市安全生产监管岗位干部专业基本能力测评实施办法(试行)》,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测评目的
专业基本能力测评是对安全生产监管岗位干部履行岗位职责专业基本能力的测试和评价。通过教育培训,不断完善考核评价体系,组织实施专业基本能力测评,作出基本能力评价认定,激励干部提升安全生产监管能力素质,为实现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强有力的队伍保障。
二、测评对象
本机关在职在岗人员。一人多岗情况的,只测评其中一个主要岗位基本能力。
三、测评标准
《介休市安全生产监管岗位干部专业基本能力测评实施办法(试行)》。
四、测评安排
(一)测评组织。办公室负责组织测评工作。具体组织做好单位干部专业基本能力的测评。
(二)测评方式。测评分测试和评价两种方式进行。测试权重占60%,评价权重占40%(领导评鉴和民主评议各占20%)。
1.测试采用考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2.评价分为领导评鉴和民主评议两部分组成,满分均为100分。各股室、中队(中心)负责人的评鉴人为局务会成员,其他干部的评鉴人由分管领导及股室、中队(中心)负责人组成;民主评议的范围为局全体人员。
(三)测试内容。综合部门测试内容以安全监管基础知识为主;业务部门测试内容包括安全监管基础知识、相应行业监管知识和执法专业装备知识三部分,分别按照30%、60%、10%的比例组成试卷。参照《晋中市安监系统干部基本能力测试学习资料汇编》并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充实内容组织测试。
(四)评价内容。评价主要根据日常工作能力、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领导评鉴和民主评议(综合部门和业务部门评价表分别见附件1、附件2),实施量化评价。
五、测评程序
(一)成立测评小组。测评小组由局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各股室、中队(中心)和介休市纪委第二派驻组负责人组成,具体指导、监督测评工作。测评小组人员要明确实施主体、测评方式、时间安排等内容。测评小组设在局办公室。
(二)组织实施测评。测评工作应于7月15前完成。各股室、中队(中心)要按照确定的时间、地点、人员组织测评,全程监督本次测评工作,严肃测评纪律,确保测评取得实效。
(三)测评成绩汇总。测评总分实行百分制,测评成绩由测试、领导评鉴和民主评议成绩构成,其权重分别为60%、20%、20%。各股室、中队(中心)按照规定权重汇总(表格见附件3),得出干部测评总成绩,核定干部测评等次,报办公室汇总。
90分以上(含90分)为优秀、89—80分为良好、79—60分为合格、59分以下为不合格。
(四)测评总结报告。测评工作结束后,测评小组要总结测评工作,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的措施,形成测评工作总结。
六、结果使用
(一)测评结果在单位年终考核时参考使用,作为安监干部考核、任职的重要依据。
(二)对测评不合格的安监干部取消当年年度个人评先评优资格,测评不合格的安监干部超过30%的科室取消当年年度科室评先评优资格,测评不合格的干部须重新参加学习、测评。
(三)无正当理由不参加专业基本能力测评的安监干部,经教育后仍然拒绝参加的,可直接确定其专业基本能力不合格。
附表:
介休市安全生产监管岗位干部专业基本能力评价表
(综合部门)
介休市安全生产监管岗位干部专业基本能力评价表
(业务部门)
介休市安全生产监管岗位干部专业基本能力测评
成绩汇总表
2018年5月24日
附表1
介休市安全生产监管岗位干部专业基本能力
评价表(综合部门)
满分:100分 表格类型:( □领导评鉴表 □民主评议表 )
被评价人姓名: 所在科室: 评价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能力要素 | 内容与标准 | 参考 | 参考 | 得分 | 备注 |
1 | 依法行政能力 | 见介休市安全生产监管岗位干部专业基本能力评价标准(试行) | 好 | 16—20 | ||
中 | 8—15 | |||||
差 | 0—7 | |||||
2 | 文明执法能力 | 见介休市安全生产监管岗位干部专业基本能力评价标准(试行) | 好 | 16—20 | ||
中 | 8—15 | |||||
差 | 0—7 | |||||
3 | 应急处置能力 | 见介休市安全生产监管岗位干部专业基本能力评价标准(试行) | 好 | 16—20 | ||
中 | 8—15 | |||||
差 | 0—7 | |||||
4 | 调查分析能力 | 见介休市安全生产监管岗位干部专业基本能力评价标准(试行) | 好 | 16—20 | ||
中 | 8—15 | |||||
差 | 0—7 | |||||
5 | 服务安全生产能力 | 见介休市安全生产监管岗位干部专业基本能力评价标准(试行) | 好 | 16—20 | ||
中 | 8—15 | |||||
差 | 0—7 | |||||
合 计 | 分 |
注:1、此表分为领导评鉴表和民主评议表。
2、民主评议最终成绩由所在科室人员得分汇总求得简单算术平均数得出。